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一览

  • 时间:2021-02-25 来源:办公室 浏览:
  • 【字体: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和信息化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表彰等工作。制订干部基本能力提升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市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科技和财务科(内审科)。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预决算,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法规科。负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市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执法监督科。拟订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负责全市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涉及多业务科室的牵头与协调工作。指导市、县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市场行政执法。指导协调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依法打击网络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拟订全市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 指导查处全市不正当竞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配合国家、省局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和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拟订有关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九)广告监督管理科。承担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工作。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全市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全市广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监测全市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市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十)质量发展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全市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依法承担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市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市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拟订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指导全市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重大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曰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食盐专营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四)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食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分析掌握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市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五)餐饮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六)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全市药品流通(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掌握分析 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强化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十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菅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八)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妆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化妆品监督管理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办法。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职责指导化妆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九)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标准和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环节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十一)计量科。拟订全市计量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全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承担全市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制(修)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资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二十二)标准化科。拟订全市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市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市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省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 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基层标准化工作。协调管理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专家组)工作。承办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检 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市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二十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措施。拟定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承担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 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和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二十五)  价格监管科。负责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价格违法违规查处工作和明码标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在市委组织部、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领导指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承担市非公企业党委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室未定。临汾市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上市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地图

主办: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版权所有 

承办: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62

联系电话:0357-2291822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本站内容,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