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畜禽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 时间:2024-01-2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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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畜禽肉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1月15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细化责任落实,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范围内开展畜禽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畜禽肉行为,保障畜禽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肉类专卖店等经营主体为检查对象,聚焦猪肉、牛羊肉、鸡肉、鸭肉等畜禽肉类产品。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是否采购、贮存、销售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畜禽肉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采购、贮存、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产品等行为。

为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区部分农贸市场负责人召开食品质量安全约谈会,与各农贸市场负责人签订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市场肉类经营商户诚信守法经营。

市局组织相关科室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部分农贸市场肉类经销户进行了督导检查。

专项整治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按规定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时更新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员、举报电话、监制单位等重要信息;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畜禽肉;重点检查经营的生鲜肉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未经检验检疫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使用“生鲜灯”监督检查力度,对未及时更换“生鲜灯”的食品经营者下达《现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专项整治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执法,保持严打态势,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全面、深入、彻底地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做到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案件查处到位、秩序规范到位。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始终坚持“零容忍”的工作姿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目前,根据部署安排,临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措施,迅速行动,全市畜禽肉销售市场专项排查整治有力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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