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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洪洞县食用农产品市场批发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本次监督检查围绕是否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及是否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和抽查检测制度为重点,查看了相关市场的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体检记录、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市场自查、抽样检验、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情况。
督查组强调,要加强对入场销售者的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持本年度有效体检合格证方可进入市场,严格落实亮证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等主体责任,严禁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要严格市场准入管控,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达标承诺合格证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要加强对快检人员的培训,更新快检设备,完善快检台账,对于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要及时下架并予以公示,同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所。
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孙超及科室工作人员,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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