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汾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D204号建议的答复

  • 时间:2023-09-05 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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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振荣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汾市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的意见建议》D类第20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我局接到您的建议后,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安排专人进行落实,现就提案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农资商品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物资,市市场监管局一直将农资商品质量作为监管重点,自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每年都开展农资市场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化肥、农用地膜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恶意哄抬农资价格侵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我市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860户,其中生产企业21个,销售企业839个,生产经营产品涉及有机肥、无机肥、复合肥和农用地膜等。生产企业中生产复合肥料的7个,生产有机肥料的14个。

二、近年来农资市场监督管理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临市监函〔2021〕40号)、《关于开展2022年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临市监函〔2022〕111号)、《关于开展2023年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临市监函〔2023〕35号)和《关于加强春耕化肥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临市监函〔2023〕48号)等文件,主要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存在虚标含量、偷换养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标识欺诈等质量违法行为和串通涨价、操纵市场,囤积居奇、捍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9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户1283家(次),发现问题企业84个,共发现轻微质量隐患116个,均已整改完毕;全市系统共抽检化肥504批次、农膜74批次,有33批次不合格,罚没款26.4902万元。对11个有哄抬价格苗头的经营户进行了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保证了我市农资 市场价格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格法权益。

2、建立市场监管、农业、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资产品质量价格违法和犯罪活动。

3、畅通农资产品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市场监督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15。当农民朋友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或遇到哄抬物价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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