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 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质量安全

  • 时间:2021-12-30 来源:医疗器械监管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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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把好疫情防控重点关口,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质量安全。12月30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东红带队深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核酸检测设备的使用等进行督导检查,全力保障临汾市疫情防控物资的质量安全。副县级干部王红陪同。

督查组先后来到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听取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介绍等,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购进、运输、储存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和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购进票据、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是否规范,运输、储存管理是否全程冷链,存放条件是否达标,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情况。

检查中,张东红现场查看了国药临汾公司的医疗器械仓储、分拣配送和日常管理,着重对冷链管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存储进行了检查,要求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储存保管,规范操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市三院是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承担着全市突发新冠肺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诊治与核酸检测等任务,拥有两台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和一台方舱实验室,主要用于机动性及全市公共核酸检测。

张东红认真听取院方负责人就实验室工作情况介绍后,登上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仔细查看核酸检测工作流程及检测试剂的储存、运输情况。

针对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张东红强调,市场主体和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和质量管理,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安全有效,切实保障全市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

局办公室主任王晋林、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胡文龙及科室工作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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