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节水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时间:2024-10-15 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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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抽样数量分别如表1:

表1  各产品每批次抽样数量

序号

品 种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

备份样品

1

水嘴

2

1

1

2

淋浴器

2

1

1

3

坐便器

2

1

1

2 检验依据

表2 水嘴

序号

检验检测项目

检验方法

1

流量均匀性

GB 25501-2019

GB 18145-2014

2

水嘴水效等级

3

水嘴水效限定值

表3淋浴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流量均匀性

 GB 28378-2019

2

喷射力

3

淋浴器水效等级

4

淋浴器水效限定值

表4坐便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便器用水量

GB/T 6952-2015

GB 25502-2017

2

水封深度

3

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

4

存水弯最小通径

5

洗净功能

6

排水管道输送特性

7

水封回复功能

8

排放功能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25501-2019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

GB 28378-2019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T 6952-2015 卫生陶瓷

GB 25502-2017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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