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标准化技术服务第三方机构和标准化技术服务的通知

  • 时间:2024-08-14 来源:标准化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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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山西省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任务(2023-2025年)、《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和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重点支持全市十大行业标准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标准化技术服务支撑第三方机构和标准化技术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准化技术服务

(一)网络培训项目

2024年“世界标准日”期间,采用网络教学的方式,培训内容为:

1.《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标准化政策法规。

2.对参与省级、市级专业镇,“山西标准”标识,各类标准化试点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等进行针对性培训和帮扶指导。

3.《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

(二)企业、团体标准评估项目

1.评估企业、团体标准数量

根据《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团体)公示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实施方案》,抽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2023年临汾市新增公示的执行标准,约为12项;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2023年临汾市新增公示的团体标准2项。

2.企业标准评估内容

(1)企业是否履行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义务。

(2)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信息的时效性是否符合规定。

(3)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否规范。

(4)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5)企业标准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3.团体标准评估内容

(1)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2)团体标准内容是否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3)团体标准是否存在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查、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4)团体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

(三)市级地方标准复审项目

根据《市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2024年度复审的16项临汾市地方标准进行评估。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标准技术服务能力应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近年来在参与国家和省级技术服务中未出现严重问题的。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的必备人才和物质条件,具有较强的支撑资源和工作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项目的能力,熟悉标准制修订和技术评价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流程,熟知相关工作和纪律规定。

(三)此次申报的标准技术服务项目的工作方案应科学、可行,有较成熟的技术服务和评估方法标准;技术服务的时效性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四)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临汾市标准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表》(见附件1)和《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询价备案表》(见附件2),并盖章确认。并于2024年8月21日前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2份)邮寄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昱    

联系方式:0357-7182967

联系地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西街

附件:

附件1临汾市标准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申请表

附件2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询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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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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