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时间:2022-09-29 来源: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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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期)

近期,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霍州市洁蕊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霍州市洁蕊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经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检验,电导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霍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霍州市洁蕊水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共生产10桶,货值20元;抽检7桶,封存3桶,未进行销售。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车间空气度大,显示器失灵,不能正常测试。整改措施:厂家委托技术人员检修,把机器所有预处理材料及精密膜全部更换。

霍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8月9日组织复查验收,并与2022年8月5日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霍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8月4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霍州市洁蕊水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瓶(桶)装饮用纯净水3桶;

(2)没收非法所得105元;

(3)罚款150元。

二、侯马市豆豆蔬菜铺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侯马市豆豆蔬菜铺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的韭菜,经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侯马市豆豆蔬菜铺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韭菜共购进6.07公斤,货值17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3)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侯马市豆豆蔬菜铺在侯马市垤上农贸市场一不知名摊贩处购进该批次韭菜。整改措施:1.加强管理,及时开具票据;2.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知识;3.加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9月10日组织复查验收,并与2022年8月26日提交整改报告。

(4)依法处罚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7月25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侯马市豆豆蔬菜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非法所得21.852元;

(2)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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